深市監通告〔2021〕128號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標準提升行動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2019-2022年)》(深發〔2019〕11號),引導企業建立研發與標準化同步工作機制,加速科研成果的轉化,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動發展,樹立行業標準化標桿,助推新產品新技術產業化發展。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愿申報的原則,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廣泛宣傳發動,并組織專家組依據《研發與標準化同步示范企業評價規范》(DB4403/T 139—2021)、《標準創新示范基地評價規范》(DB4403/T 138—2021)對2021年度的申報單位進行了評審,現將擬確認為研發與標準化同步示范企業和深圳標準創新示范基地的單位予以公示,其中研發與標準化同步示范企業10家(附件1),深圳標準創新示范基地3家(附件2)。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的擬定名單有異議,應當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單位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簽署(不能打印)真實姓名,我局按規定對異議人身份予以保護。為保證異議處理客觀、公正、公平,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凡匿名異議不予受理。
聯系地址:福田區深南大道7010號工商物價大廈1513室。
聯系電話:83070651
郵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擬確認為研發與標準化同步示范企業名單
2.擬確認為深圳標準創新示范基地名單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